润建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明确公司董事会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和决 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 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 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 第 1 页 共 23 页 第二条 公司依法设立董事会,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人员组成根据《公司章程》确定。 第四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