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建股份: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 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 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 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应占多数。 润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润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健全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润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依据公司股东大会相关决议,特设立董事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 则。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日常工作的联络、有关经营方面的资 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的整理及准备、会议组织和决议落实等事 宜,由董事会秘书负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