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瑞科技: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关于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宁波兴瑞电子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兴瑞科技"、"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兴瑞科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 通事宜进行了核查,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份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项目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8】 1399"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4,600 万股,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的 25.00%。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本总额为 13,800 万股,首次公开发行总额为 4,600 万股,首 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 18,400 万股。其中,限售股股份的数量为 13,800 万股,占公司 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