昂利康: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关于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编号:TCYJS2024H075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 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浙 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 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下称"《议事规则》")的规定,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下称"本 所")接受浙江昂利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昂利康"或"公司")的委托,指派刘 斌、俞晓瑜律师(下称"本所律师")参加昂利康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 认真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昂利康 2023 年度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 意见书随昂利康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勉尽责的精神,出席了昂利康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对昂利康本次股东大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