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建: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新疆交建"或"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的有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基于独立、客观的立 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张尚昆 刘涛 李薇 倪晓滨 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 意见 2023 年 12 月 21 日 一、《关于拟收购新疆金鸿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 案》 经审查,公司收购新疆金鸿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 能够依托交通建设项目拓展电力施工业务,符合围绕主责主业构建综 合施工能力的总体要求,以工程总承包为主要项目经营模式,有效发 挥出综合管理与施工能力的业务协同优势,本次以自有资金 31.50 万 元收购新疆金鸿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0%股权,股权收购后新疆 金鸿信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将纳入合并范围内。董事会审议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 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