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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合科技: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002955Hitevision (002955)2023-11-15 10:31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77 号华贸中心 3 号写字楼 34 层 邮编:100025 34/F, Tower 3, China Central Place, 77 Jianguo Road, Beijing 100025, China T:(86-10)5809 1000 F:(86-10)5809 1100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关于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董事长 孙晓蔷主持会议,与会的公司股东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审 议事项进行了审议和表决。 2023 年 第 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以下称"本所")接受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 会(以下称"本次股东大会"),并予以法律见证。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