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合科技: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3年12月)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 年 12 月 第一条 为规范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行为,提高公 司治理水平,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和《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 勉地履行职责。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公司 设立证券事务部为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二章 任职资格 第三条 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三)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鸿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一)《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十六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