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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瑞技术: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4月)
002957PHUA LEE MING(002957)2024-04-26 13:02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 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二章 人员组成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2024 年 4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以下 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实施细则。 深圳科瑞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对董事会的规模和构成 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二)研究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提出建 议; 第三条 提名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