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消防: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之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关于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行权 条件成就、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 除限售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相关事宜之法 律意见书 致:青鸟消防股份有限公司 本所律师仅就与本次行权、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注销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 见,而不对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会计、财务等非法律专业事项发表意 见。在本法律意见书中对有关财务数据或结论的引述,并不意味着本所对这些数 据或结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并不具备核查和评 价该等数据和结论的适当资格。 第一部分 律师声明事项 本所是在中国注册、具有执业资格的律师事务所,有资格就中国法律、行政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和适用提供本法律意见书项下之法律意见。 本所及签字律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 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1 本法律意见书的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