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国金证券关于祥鑫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电子债权凭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 汇票、信用证、电子债权凭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核查意见 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为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祥鑫科技"或"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 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有关规定,对祥鑫科技使用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电子债权凭证、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2019 年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普通股股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82 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 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