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2.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网址为 http://www.cnin fo.com.cn/,下同)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网址为 https://www.szse.cn/,下同) 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深 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等公告; 3.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4 日刊登于《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 讯网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 20 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 4.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 5. 出席现场会议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 1 资料; 6. 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情况的统计 结果; 北京市金杜(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