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告 独立董事金振朝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声明: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金振朝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 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公开征 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受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委托,独立董事金振朝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4 年 5 月 14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有关股权激励议案向公司 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证券代码:002970 证券简称:锐明技术 公告编号:2024-027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