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明技术: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向怀坤)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 董事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声明人 向怀坤 作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 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深圳 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 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深圳市锐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 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