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股份: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融资租赁业务事项概述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债务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经营发展需求,公司 拟作为承租人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浦银金租")开展售后 回租租赁业务,融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0,000.00 万元,融资期限不超过 36 个 月。公司以广东省四会市城区环卫清运保洁服务采购项目的应收账款为本次融资 租赁事项提供质押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郭倍华、刘少云、韩丹为本 次融资租赁事项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不收取任何担保费用。 本次融资租赁业务相关合同尚未签署,最终协议内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及其授权人员代表公司签署具体的合同等 文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该议案在公 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及租赁主要内容 (一)浦银金租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