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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002998Elite Color(002998)2023-10-15 07:36

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法规、本所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董事会对提 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 的意见以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提名委员会应当对被提名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形成明确的审查意见。 第三条 本工作制度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 上董事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一条 为规范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组成,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优彩环保资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提名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