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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彩资源: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2023年10月)
002998Elite Color(002998)2023-10-15 07:36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财务负责人应当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计划及其 他相关材料。独立董事认为材料不充分的,可以要求补充。 第五条 公司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 事与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 职责。见面会应有会议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在年报中就年度内公司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重大事 项发表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夯实信息披露工作基础,充分发挥独立董事 在信息披露方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要求、《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制 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 和义务,勤勉尽职。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辖区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 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培训。 第三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