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宸展光电: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003019TES(003019)2024-04-28 07:51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 关于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法律意见 京天股字(2024)第 166 号 致: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宸展光电"、"公司"或"上市公司")的委托,担任公司 2024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为公司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阅了公司拟定的《宸展光电(厦门)股份有限 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本所 律师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文件,对相关的事实和资料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本所及经 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 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 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