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兆威机电: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 书 金深法意字[2024]第 682 号 深圳市福田区鹏程一路广电金融中心42层 518000 电话:0755-2223 5518 传真:0755-2223 5528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 深圳市兆威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公司董事会为召开本次股东会所作出的决议及公告文件、本次股东 会会议通知,公司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到会 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等必要的文件和资料。 2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 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及所作的陈述是真实、准确、完整、 有效的,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提供,不存 在隐瞒、虚假和遗漏,上述文件原件及其签字、盖章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 件、影印件、扫描件、副本与原件、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