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进智能: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思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 会的议事方式和科学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 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思 进智能成形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 策,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 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1 第二章 董 事 第四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须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