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正元: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的书面审核意见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 关于公司 2024 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二〇二四年三月十八日 4、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对该事项审议过程中,关联董事及关联监事均进行 了回避表决,会议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形成 的决议合法、有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及相关议题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综上所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并同意 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大正元")监事会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 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相关规定,认真审阅了《长春吉大正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 2024 年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资料,经公司全体监事 充分讨论就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