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保荐工作总结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7 号 文( 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于 2021 年 1 月 28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聘请华龙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华龙证券")担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 续督导期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 公司于 2022 年 1 月 12 日召开了第九次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 年 1 月 28 日召开了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拟聘请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民生证券")担任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保荐机构。 2022 年 7 月 6 日与民生证券签订了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保荐 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 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 因申请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另行聘请保荐机构,应当终止与原保荐机构的保 荐协议,另行聘请的保荐机构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