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 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公司"或"上市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对泰坦股份拟使用不超过1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浙 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2866 号),公司获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295.50 万张,每张面值 为人民币 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295,500,000.00元,减除承销及保荐费用、 律师费用、审计及验资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