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坦股份: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 构,切实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 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 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 规则; 1 (四)具有五年以上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法律、会计或者经济等工 作经验; (五)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 响其独立性的情况,应向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 情形的,应及时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