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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003036Zhejiang Taitan (003036)2024-04-15 13:18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如下: 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浙江泰 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坦股份"、"上市公司"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 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对泰坦股份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 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7 号),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54,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