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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坦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8月)
003036Zhejiang Taitan (003036)2024-08-22 08:26

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浙江泰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其成员的 行为,明确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和议事程序,确保其决策行为的民主化、科学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浙江 泰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全体董事应当遵守本规则的规定。 第三条 董事会是公司的常设机构,负责公司重大经营决策,执行股东会决议。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职权 (三)根据工作需要可兼任公司其他管理职务;但兼任管理职务(含其他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不得超过董事会人数的1/2,董事不得兼任监事; (四)获取报酬的权利; (五)董事在工作时间可随时联络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要求公司就公司经营管 理情况提供详细资料、解释或进行讨论,董事可以要求公司及时回复提出的问题和 提供需要的资料; (六)《公司章程》或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1 第六条 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