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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4年2月修订)
003037SANHE(003037)2024-02-28 08:41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第二章 关联人和关联交易 第四条 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或者控股子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转移资源或 义务的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项: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权限,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中小 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三和管桩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关联交易应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实 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第三条 公司进行关联交易,应当保证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性、必要性和公 允性,保持公司的独立性,不得利用关联交易调节财务指标,损害公司利益。交 易各方不得隐瞒关联关系或者采取其他手段,规避公司的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 1 (一) 购买资产; (二) 出售资产; (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