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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003037SANHE(003037)2024-02-28 08:4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 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管桩"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三和管桩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并授权董事长在该额度范围 内行使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一、委托理财情况概述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效率,在保证公司 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具体情 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 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 报。 (二)委托理财额度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