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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和管桩: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2024年2月修订)
003037SANHE(003037)2024-02-28 08:38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条 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办法规定使用募集资金,致 使公司遭受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条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通过公司的子公司或者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实 施的,公司应当确保该子公司或者受控制的其他企业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公司章程》及本办法的相关规定。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2024年2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募集资 金的管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募集资金是指公司通过发行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向投资 者募集并用于特定用途的资金。 超募资金是指实际募集资金净额超过计划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 第三条 上市公司应当审慎使用募集资金,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发行申请 文件的承诺相一致,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