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和管桩: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 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广 东三和管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和管桩"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票的保荐人及持续督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2023 年 5 月 9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东三和管桩 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014 号), 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本次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 股)股票 95,238,095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 币 10.5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9,999,997.50 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