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鑫铂股份: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 书的行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作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 络人。公司证券事务部为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法规、规章及《公 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规定的义务,履行相应的工作职责,并获取相应的 报酬。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董事会及经理层要积极支持董事会秘书 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其他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则的要求披露信息。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及任职资格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可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