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2024年3月修订)
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任职及议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 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行,为独立董事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安徽鑫铂铝业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的 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 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及独立性 第四条 本公司的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下列基本任职 条件: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 则; (四)具有五年以上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