鑫铂股份: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元证券"或"保荐机构")为安徽鑫铂铝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鑫铂股份")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的保荐人。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就鑫 铂股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事项进 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和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安徽鑫铂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3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31,518,624 股,发行价格 27.92 元/股,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为 879,999,982.08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 10,742,440.69 元(不含增值 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