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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控发展: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 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顺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的议事方式是召开董事会会议。 第三条 董事按规定参加董事会会议是履行董事职责的基本方 式。 第四条 董事会可以按照股东大会的决议设立专门委员会。 第五条 董事会下设董事会办公室为董事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董 事会办公室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 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处理董事会的日常事 务。 第二章 董事会的职权 第六条 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一)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和长期回报规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