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董事会议事规则(2023年12月)
第一章 总则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一条 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明确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制及运作程序,充分发 挥董事会经营决策中心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汉威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其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章 董 事 第二条 董事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 (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 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 逾5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 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