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威科技:《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汉威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2023 年 12 月 8 日) | 修改前 | | 修改后 | | --- | --- | --- | | 第二十九条 |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 第二十九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 | | 司成立之日起 | 1 年内不得转让。若公司公开发 | 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若公司公开发 | | 行股份,则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 | 行股份,则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 |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 1 年 | 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 | | 内不得转让。 | | 内不得转让。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 |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 | | 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 | | 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 | |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 | 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 | | 股份总数的 |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 | 股份总数的 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