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770 号 经查明,豆神教育科技(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豆 神教育")及相关当事人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 1 — 2024 年 1 月 24 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 显示,预计 2023 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 利润")为-32,000 万元至-38,000 万元。3 月 22 日,豆神教育 披露的《2023 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显示,预计净利润修正为 2,870 万元至 3,430 万元。4 月 25 日,豆神教育披露的《2023 年 年度报告》显示,2023 年净利润为 3,160 万元。豆神教育业绩预 告披露的预计净利润与年度报告披露的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盈 亏性质发生变化,且修正不及时。 豆神教育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第 6.2.1 条的规定。 豆神教育董事长兼时任总经理窦昕、时任财务总监张瑛未能 恪尽职守、履行诚信勤勉义务,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4.2.2 条、第 5.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