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北陆药业的监管函
监管函 创业板监管函〔2024〕第 45 号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经查,你公司发行的"北陆转债"前期存在触发《北京 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的情形。你公司未在 预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 5 个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 亦未在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当日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 否修正转股价格。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 8 月修订)》第 1.4 条、第 5.1.1 条以及《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第十五条的规 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 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1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关于对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的 我部提醒你公司:上市公司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 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认真和及时地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上市公司的董事会全体成员必须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 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就其保证承担个别和连带的责任。 特此函告。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4 年 3 月 28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