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龙: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江苏华盛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 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 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了相 关的法定程序,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包括: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 法表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