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图软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4年3月)
第一条 为提高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水平, 规范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 定和《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审计委员 会的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 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三条 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 和会议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公司审计部为审计委员会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由 3 名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组成,独立董 事占多数,委员中应至少有 1 名独立董事为会计专业人士。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由 1/2 以上独立董事或 1/3 以上董事提名,并由董事 会选举产生。 北京超图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