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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源迪科: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3年12月)
300047TYDIC(300047)2023-12-11 08:32

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改善董事会结构,强化对非独立董事及经 理层的约束和监督机制,保护中小股东及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深圳天源迪科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 理办法》)等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不受损害。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公正地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 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影响。若发现所审议事项存在影响其独立 性的情况,影响公司申明并实行回避。任职期间出现明显影响独立性情形的,应及 时通知公司并提出辞职。 (二)具有《独董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 (三)具备公司运作的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