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宝: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

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 理办法》《深圳中青宝互动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 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 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及经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 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