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宇微: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2024年4月)
| 序号/备注 | 修订前 | 修订后 | | --- | --- | --- | | | 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辞职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 |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律法规或者本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在改 | | | | 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 | | | | 本章程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 | | | 除前款所列情形外,董事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 | |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 | 第一百〇五条 独立董事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 | | | 有关规定执行。 |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 | | 对于不具备独立董事资格或能力、未能独立履行职责、或未能维护上市公司 | 独立董事除依法行使、享有《公司法》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 | | | 和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独立董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 | 部门规章与本章程赋予董事的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