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光标: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4月)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〇二四年四月 1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二)聘用或者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 计差错更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明确董 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会议及工作程序,确保公司董事会及董事忠实履行 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蓝色光标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事会的组成和下设机构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3名独立董事,且独立董事的比例 不得低于1/3。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副董事长1名。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第四条 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