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北京海兰信数据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兰信"、"公司")的持续督导机构,根据《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公司使 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公司及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进行低风险投资理财,增加公司收益,实现收益最大化。 2、投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 3.9 亿元,在上述额度内,可循环使用。 3、投资范围 购买流动性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 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专业理财机构的理财产品、资 管计划、收益凭证等衍生品及债券或固定收益产品投资。 4、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闲置自有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