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兰信:董事会议事规则(2024年3月修订)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明确董事会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内部机构及运作程序,充分 发挥董事会经营决策中心作用,确保董事会高效率工作和科学决策,北京海兰信数据科 技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 定,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为公司常设机构,是公司经营决策和业务领导机构,是股东大会决 议执行机构;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行 使职权;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二章 董 事 北京海兰信数据科技股份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三条 公司董事为自然人;董事无需持有公司股份;公司董事包括独立董事。 第四条 董事任职资格与条件: (一)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本规则的规定,有使命感和责 任感,有事业精神和工作激情,能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 (三)董事任期从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