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川智慧: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2023年12月)
三川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1.总则 1.1审计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 会负责,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审计委员会 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召集人应当由独立董事担任且为会计专业人士。 1.2审计委员会负责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 换外部审计机构;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1.3公司应当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备专门人员或者机构承 担审计委员会的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审计委 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 审计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 承担。 2.成员资格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三名或者以上董事会成员组成,审计委员会成 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勤勉尽责,切 实有效地监督、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 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3.出席会议 3.1内部审计的负责人以及外部审计的代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