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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水源: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00070BOW(300070)2024-04-24 10:51

关于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齐致股见证字﹝2024﹞第 010 号 致: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齐致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本所")受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公司")委托, 指派本所王海军律师、孙航律师列席了碧水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 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出具本见证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碧水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文件和 材料。本所律师得到碧水源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作为出具 本见证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 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见证意见中,本所律师依法仅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召集、召开程序、 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