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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刘振国给予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300070BOW(300070)2024-08-21 09:42

深圳证券交易所文件 深证上〔2024〕687 号 2023 年 8 月 18 日,碧水源披露公告显示,刘振国所持的 40,868,884 股碧水源股份在京东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拍出,占碧 水源总股本的 1.13%,涉及金额 2.18 亿元,相关股份于 2023 年 8 月 25 日完成过户。前述被动减持行为发生在中国城乡收购完成后 十八个月内,违反了《要约结果公告》中关于刘振国所持股份遵 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2020 年修正)》第七十四条规定的 承诺。 刘振国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 年修订)》第 1.4 条、第 8.6.1 条的规定。 刘振国,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及情节,依据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2023 年修订)》第 12.4 条的规定,经本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议 通过,本所作出如下处分决定: 对北京碧水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刘振国给予通报批评 的处分。 经查明,刘振国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前期,中国城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城乡)通 过协议转让、表决权委托以及要约收购等方式成为北京碧水源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碧水源)控股股东,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