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克股份: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修订草案)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草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联交 易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和分工,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利益,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的合法利益,保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订立的关联交易合同符合公平、公正、公 开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 国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办 法。 第二条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行为除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外,还需遵守本制度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关联方和关联关系 第三条 公司关联方包括关联法人和关联自然人。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一)直接或者间接控制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 或其他组织; (三)本制度第五条所列公司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或者担任董 事(独立董事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