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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克股份:董事会议事规则
300082OXGF(300082)2024-05-20 12:21

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 (经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辽宁奥克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 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职责,提高董事会规 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下设证券部,处理董事会日常事务。 董事会秘书兼任证券部负责人,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三条 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董事会每年应当至少在上下两个半年度各召开一次定期会议。董事会可根据 需要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 第四条 在发出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前,证券部应当充分征求各董事 的意见,初步形成会议提案后交董事长拟定。 董事长在拟定提案前,应当视需要征求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六条 按照前条规定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证券部或者直 接向董事长提交经提议人签字(盖章)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下列事 项: 1 ...